2016年3月1日 星期二

台北市立圖書館預約取書程序發生問題、資訊混亂,誤導讀者 說明文

前言:

2016/2/14下午4:10,個人應市立圖書館陸續三個不同日期簡訊通知(註二):可至該館萬華分館拿取五項預約資料。卻因「台北市立圖書館預約取書程序發生問題、資訊混亂,誤導讀者」,無法拿取預約項目。刻正與市立圖書館、市政府溝通中。為釐清程序問題所在、為兼顧廣大讀者公益,故有此說明文。


說明:目前市立圖書館規定,每次可預約五項(包括書本、與DVD),但是視聽資料限制預約三項。

以本個案而言,本讀者先是預約了三張DVD(簡稱A、B、C)、兩本書(甲、乙)。

 AB甲乙共四項順利取得,C則因排行順位為第三,必須等待。


個人於上述取書後,順以智慧型手機辦裡新的預約調閱服務,預約DVD三項(簡稱D、E、F),以及書本丙。(註一)


2016/2/14下午4:10,當日天氣微雨寒冷,個人遂搭乘計程車抵達該館萬華分館欲取「簡訊通知的五項預約」(包括DVD四項C、D、E、F,以及書本丙)。


由於個人習慣,於萬華分館拿取預約項,於王貫英圖書館歸還,多年行之,從未發生問題。
但由於DVD A、B(館定歸還日為2016/2/15)個人認為有必要於歸還之前重閱若干集數,兼因2/15尚可到王貫英圖書館辦理歸還,此個人盲點,所以才會在2016/2/14下午匆匆趕往萬華分館。換言之,個人完全沒想到要拿著DVD A、B去換取DVD四項C、D、E、F。


當然,因為館方規定每次視聽資料限借三項,個人辦理預約項借閱失敗。館員甲告知,當日最多只能借閱一張DVD、一本書。由於與原本預期落差太大(以為可以一次全取得五項,結果只能拿兩項,剩下三項DVD明日請早,並且,為了在簡訊規範的取閱日之前取得所有預約項,2016/2/14借得的DVD必須立即看完,才能順利取得另三片DVD)。



又,即使個人確切地將DVD A、B帶到萬華分館歸還,真能夠把DVD四項C、D、E、F一次帶回家嗎?不行的,因為館方規定一次只能借三片。至於多出來的那一片,怎麼辦?

   >讀者只有拼命把借出的一片趕緊看完,再去圖書館把剩下的一片借出--請問,作為市立圖書館的讀者,真必須為了完成五件預約的取件而跑兩趟?形式上固然是為尊重因應市立圖書館規定,但是在館方預約流程的設計上,是否有可能有更精準的設計嗎?


>或者,讀者可以直接把這剩下一片直接還給館方--如果負責處理預約項目上下架的館員,知道下游端讀者(因為不想要只為了五項預約跑兩趟,認為這樣跑沒效率,成本不划算)是這樣看也不看就歸還的,不知作何感想?--因為預約功能「不夠準確」,
  • 坐令讀者為了件預約;必須跑趟才能完成、
  • 或浪費館員人力多調出張DVD、
  • 無端造成讀者、萬華分館櫃台端人員的方困擾,
  • 真有必要造成方困擾嗎?


(我記得過去在館方官網預約時,若一次預約超過DVD三片的額度,館方預約框會直接阻擋,根本不讓讀者作超額預約。但是此次預約時,預約框並沒有阻擋,並且直接顯示「預約成功」四項DVD...困惑中...)



上述,乃使用戶依據事實之陳述,主訴「預約取書程序發生問題、資訊混亂,誤導讀者」。



敬請 市立圖書館 惠予明察 
暨該館忠實讀者參考




註一:參考附錄

原已經借出資料四項

  1. DVD、A三國12(歸還日2016/2/15)
  2. DVD、B三國13(歸還日2016/2/15)
  3. 書本甲、壓克力畫法(歸還日2016/3/1)
  4. 書本乙、壓克力畫法(歸還日2016/3/1)

向館方預約成功;卻至少必須跑兩趟才能全部取借完成的資料
  1.  DVD、C阿根廷,別為我哭泣
  2.  DVD、D三國14
  3.  DVD、E三國15
  4.  DVD、F三國16
  5.  書本丙、大分流


註二:附錄參考  
本說明文中,市立圖書館發布之預約取件簡訊   詳文三則      

1、000讀者:您於北市圖預約資料有3件到館,請於2月15日前至取書館借閱(2/4,2/7-10休館,可借件數請查詢本館網頁)   2016/2/3   10:34

2、000讀者:您於北市圖預約資料有1件到館,請於2月16日前至取書館借閱(2/4,2/7-10休館,可借件數請查詢本館網頁)    2016/2/4  8:50

3、000讀者:您於北市圖預約資料有1件到館,請於2月17日前至取書館借閱(2/4,2/7-10休館,可借件數請查詢本館網頁)    2016/2/13   10:54










**以下為市立圖書館館長信箱於2016/3/1回文 (2016/3/4版主貼文)

本館回復內容如下(中華民國105年3月1日北市圖秘字第10530255800號):

親愛的讀者:您好!

        有關您反映本館預約取書程序發生問題、資訊混亂,誤導讀者一事,本館再次重申館藏查詢系統預約畫面已以紅色放大字體標示警語,另預約資料手機簡訊內容(註二),除最遲取書日亦有提醒讀者取書館借閱要注意休館日,服務時間及可借件數請查詢本館網頁等訊息,已善盡告知提醒義務(見註二),並資訊混亂,誤導民眾之情形。
另經查本館不論舊系統或新系統均未有阻擋民眾預約之設置,此係因本館使用讀者眾多,個人需求不同,以視聽資料為例,部分館藏較為熱門,需等待較久時 間,讀者可預約2件需等待較長時間者和3件不需等待者,若限制讀者僅能預約3件,則勢必壓縮讀者可利用之額度,衍生其他讀者抱怨,故本館尊重讀者自由使用 額度之權利,不另行限制,敬請諒察。
因您業於1999市民熱線案件編號UN201602151670及UN201602190166反映相同事由,並經本館以北市圖秘字第 10530192900號及北市圖秘字第10530225700號回復。依「臺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注意事項」第11條第1款規定,同一 事由經予適當處理,並已明確答復後,而仍一再陳情時,得依行政程序法第173條第2款規定不予處理,爾後如同一事由再次陳情,本館將不予回復,敬請見諒。
謝謝您的來信與指教,若您對本次回復內容有任何疑問,歡迎逕洽本館,電話:02-27552823轉2715或以電子郵件coj02@email.tpml.edu.tw聯絡,祝您
健康愉快
臺北市立圖書館秘書室 敬復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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